「媽媽,為什麼你不要我?你說沒能力養我,怎麼有能力養弟弟呢?」6歲女孩遭遇父母離異,媽媽另嫁他人,說爸爸不想養就送福利院。得知父親不要女兒的原因后,生病奶奶大罵:「你們不是人!」
馬先生三年前和妻子李女士失婚,由于他常年在外跑貨車,女兒佩佳就拖給奶奶照顧,可是奶奶最近卻查出得了傳染病,自己都難以照顧自己,更別說還要帶孫女了。
所以馬先生在母親看病這段時間,跑車也帶著女兒,但長途奔波,連大人都受不了,何況是一個6歲的孩子。
于是馬先生想讓李女士帶走女兒,但是聯系到她時,李女士卻說沒有能力照顧,因為她又生了一個兒子。
當調解員撥通電話時,懂事的小佩佳哭著說:「媽媽,你為什麼不要我?」李女士說:「你跟著你爸爸吧,我沒有能力撫養你。」小佩佳又問:「那你為什麼有能力養弟弟?」
李女士遲疑了一下回復:「我也是沒辦法,弟弟還太小。」
調解員很生氣地說:「你女兒特別想跟著你,你卻不愿意收留她,她是你親生的,怎麼忍心?現在不是有沒有能力的事,這是法律義務,如果不養,就是遺棄罪。」
說到這里,李女士才不得不說了實情,原來她又組建新家庭后生了一個兒子,但沒有維持多久,和新丈夫又分手了,所以她現在一個人帶著孩子,沒有工作沒有收入,每天過著捉襟見肘的日子,實在沒能力撫養女兒。
如果是實情的話,李女士的確帶兩個孩子困難些。
只有從馬先生這里找出解決辦法,調解員說,奶奶無法照顧佩佳,你這個做父親的必須承擔起這個責任,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,那就干脆換一個工作。
孩子有父有母,有奶奶,送福利院不符合條件,也不合情合理。
說到這里,馬先生沉默了,也道出他的實情,不愿意撫養女兒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因為工作,而是馬先生在和李女士結婚前已經結過一次婚。
現在和第一個前妻打算復婚,但是前妻要求的條件是不愿意接納佩佳,所以佩佳就是馬先生復婚的絆腳石。
奶奶看著孫女像皮球一樣被她的父母踢開踢去,含淚罵道:「你們兩個都不是人,只管生不管養。」
哪怕父母都不要佩佳,這個懂事的女孩還想著,她不會生媽媽的氣,等弟弟長大了考上了大學,她再去找媽媽。
多麼可愛又懂事的孩子,父母就忍心拋棄嗎?
這是典型的只顧自己幸福不管孩子的死活,對于佩佳媽媽,如果現在是只身帶一個兒子,沒有工作沒有收入,再養一個女兒確實困難,但她也并不無辜。
每次婚姻都是短暫收場,都是別人的原因嗎?就算遇人不淑,一次遇到,再次怎麼不長點記性呢?草草地生下孩子,人家都還不負責,那只能說明自己太沒價值了,不愛自己,對自己都保護不了,何談對孩子的責任呢。
佩佳父親更是離譜,也更沒人性,兜兜轉轉又找到了第一任妻子,都說「好馬不吃回頭草」,是草變嫩了,還是覺得自己不是好馬了,再或者是實在找不到草吃了,回頭還能撿個漏兒。
不管怎樣,為他自己幸福,不要親生女兒,首先不是一個好父親,多次婚姻都失敗,也有可能不是一個好男人。
父母的孽緣苦的是孩子。
在調解員的勸說下,馬先生終于意識到錯誤,答應收留女兒,無論是否和前妻復婚,都會一直帶著她,不會拋棄。
不過看似問題已經解決了。但是有沒有想過后續,如果馬先生真的和前妻復婚,在前妻一開始都很介意佩佳的情況下,會善待這個繼女嗎?
有點堪憂啊。對此你們怎麼看?